办酒席没领结婚证,男方要离婚,怀孕两个月,可以起诉吗

匿名用户    2016-06-23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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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究裕破办结婚证,法律不予保护,婚姻关系本身无效,只是分手问题耗愚,不存在离婚问题,没有法律依据起诉。即使怀孕、生孩子,都改变不了无效婚姻的法律结果。但在笼逝财产纠纷及子女抚养问题上法律可以介入。

孔经国_QtRa   2016-06-2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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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已不认可事实婚姻,直接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受理。 相关条文: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规定: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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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和悌_EN3V    2016-07-26 11:27

没有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离婚需要诉讼离婚,考虑到女方怀孕,可能法院不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刑宛筠_xIr6    2016-07-16 15:18

根据《终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就本案而言,因你于2015年1月9日入院进行人流手术,终止妊娠尚未超过六个月,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在审查立案时,...如果发现女方终止妊娠尚未超过六个月,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已经立案,则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如果男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起诉确有必要,且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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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飞珍_NirH    2016-07-04 08:44

不可以起诉

匿名用户    2016-06-23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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