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了,领导让我请假,请假期间不发工资,不缴保险,请问这样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6-09-2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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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潜毫悠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斯崭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二、怀孕期间请假怎么算?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你这么早请了的话,超出的时间是不支付你工资编蛇和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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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不合法,你正常上班甚至到正常休产假时都应得工资及社保,而且公司不能随意解雇孕妇产妇。国企单位一般正规操作,如果是私企,请你与你领导沟通协调,不行就找人力资源部或者你领导的领导沟通清楚。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