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公司辞退,后协商二个解决方案 有劳务合同,2012年11月入职,续签后2014年10月到期,5月25查处怀孕,先兆流产,住院观察静养,先向公司请假三月,但公司人事多次电话,后给出二个选择:1》6月就离职,补偿一个月基本工资;(问题:合理吗,是否可以多追偿)2》休假三个月,没有工资只给交社保,但三个月后要求必须上班(问题:90天是指产假,我现在请假应属于病假,可以不发工资,但社保得给我交,三个月后(或2个月)能否上班,倒时需听医嘱,分娩时产假该怎么休就怎么休,我的说法对否?三月后要求我必须上班是否合理?) 匿名用户 2014-05-30 22:43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建议按照第二种方案处理,毕竟生育后产假和哺乳期所享待遇更多 平民亦百姓 2014-05-31 12:26 相关问题 孕期辞退,协商后如何解决 劳动法 辞退我因为生了第二个小孩,要我补交从小孩出生到现在两年公司部分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这合法吗 我在上海某商场做导购现在怀孕3个多月,7月底公司撤柜我在孕期公司应该不能辞退我,无论公司调我去哪里
有劳务合同,2012年11月入职,续签后2014年10月到期,5月25查处怀孕,先兆流产,住院观察静养,先向公司请假三月,但公司人事多次电话,后给出二个选择:1》6月就离职,补偿一个月基本工资;(问题:合理吗,是否可以多追偿)2》休假三个月,没有工资只给交社保,但三个月后要求必须上班(问题:90天是指产假,我现在请假应属于病假,可以不发工资,但社保得给我交,三个月后(或2个月)能否上班,倒时需听医嘱,分娩时产假该怎么休就怎么休,我的说法对否?三月后要求我必须上班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