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妇什么时间办理准生证?

您好,我是安阳滑县八里营乡的,我和老婆是新婚,没有生育过,今年6月23日办理的结婚证,而我们8月初才发现怀孕了,于是立刻上报给本村的村委会,他们说每月1号才能向乡计生办上报再办理准生证,于是又等到过了9月1号。待到9月6号早饭后,我们去计生办办理,没想到跑了三次才见到人,报了来由后,竟然要求我们交罚款,理由是:我们必须在7月1号完成上报工作(即必须是办理结婚证后的次月1号),现在来办理就要缴纳罚款。请问,这样是否合理?麻烦好心人给个建议。谢谢!
匿名用户    2011-09-0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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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肆瓣南省计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凭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符合规定的,乡(套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办理脑夕怨。 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并办理结婚证,计生办没有理由要求缴纳罚款。

允夜梅   2011-09-0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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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很黑,都黑心肠的人。建议把事情闹大,告到乡政府,告到县政府。总之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兄弟我就是大闹一通后,就没让我交了。

匿名用户    2011-09-07 16:08

不合理!!楼主你说你8月初就上报了,他们应该接的,因为他们收集8月份的到9月1号把资料全交给乡里的,村委不会傻到 你来报 我今天去乡里上交, 下午又来个上报的,他下午还上交? 所以村委都是一个月一上报的 他们做法就欠缺道德!!! 希望楼主采纳!!!!!!!

匿名用户    2011-09-06 18:09

不知道你们那里的政策是什么样子的,不过各地应该都是大同小异的,我们这里四川省《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也就是说,只要是第一胎,双方满足结婚年龄,在...小孩子生下来3个月内办理结婚证都是不罚款的。 你具体看一下你们省的规定。我觉得你们那里的计生办是在故意捉弄人,就是想弄点钱花。 我老婆怀孕6个月了,我们去办了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去乡镇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十几分钟就办好了,而且我老婆都没有去,我自己去办的。 可以说你们那计生办肯定不合理。 具体看看你们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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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9-06 17:58

不合理。

匿名用户    2011-09-06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