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周岁订婚了,怀孕了,想流下去,男方不同意,并且说,你要流下去就不要你了,你还得给我反彩礼钱

彩礼钱已经买车了,他家还不要车,非逼着我拿钱,可我拿不出来这些,还说打孩子一切问题他们都不管,现在给我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都快被他家逼疯了,请问法律上有没有能帮助我的啊,我该怎么办啊
匿名用户    2016-08-31 06:22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1订婚在我国没有法律效力 2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你们没有登记结婚,所以分手,在法律上男方有权要回彩礼,除非车子是男方买的,否则一般情况下给的时候是什么样子,退也是什么样子 3如果你非要打胎,法律上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打胎的手术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营养费跟误工费,但是其他的男方在法律上不承担,...打胎引起的后果男方也不承担 4男方给你带来的身心伤害,除非医学鉴定真的如此,否则法律上男方无需,对此负责,就算医学鉴定真的如此,你也要有证据证明,是因为男方造成的,才可以要求赔偿

全部展开 收起
滑文彬    2016-08-31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