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作,辞职后在原单位继续投保(个人+单位),为的是生育险报销,是否合算?

本人在青岛工作,连续投保两年,辞职后发现怀孕,原单位还算不错,没有停止社保,但通知:继续社保的话,要个人缴纳单位和个人所缴纳保险的钱数,如果为了生育津贴的话,继续在原单位投保是否合算?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希望大家多给点建议!
匿名用户    2014-04-2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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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呀,继续投保,直到你生完孩子,把其他钱都报销掉!

益鹏翼_OKEL   2014-04-2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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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算

匿名用户    2014-04-25 14:23

合算,我之前也在青岛上班,我儿子2011年出生,我当时拿了20000的生育津贴

匿名用户    2014-04-25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