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才公司劳务派遣到银行进驻的女员工,现在怀孕了,公司不能再安排我在银行上班,要求我自动离职合法

我在公司已经两年多了,公司一直都有帮我买社保生育险,现在公司要求我自动离职,而且没有经济赔偿,他说如果我肯离职,我要自己付钱继续买社保生育险,买到生了小孩后才有7000多生育险报销给我;如果我不肯离职只能赔偿我三个月产假的基本工资底和800多块营养补贴,另外生育险报销的7000多就不给我了,这样合法吗?他说如果我不离职他给了我三个月工资底后生育险报销的钱就可以不给我这样是合法的,如果我要告他也告不进的,是这样的吗? 请问谁能帮帮我?我现在是想得到我应有的权益。如果我不肯离职,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匿名用户    2011-05-04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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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你的情况看,第一你不能辞职,这样直到哺乳期(产后一年)结束时,公司才能合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告基,公司要支付给你相应的工资并缴纳相应保险,你也可以相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如果公司坚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继续履行;如果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菠勒乡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月工资按照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第三、“他说如果我不离职他给了我三个月工资搁丰底后生育险报销的钱就可以不给我,这样是合法的吗?”不合法。

匿名用户   2011-05-0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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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一个问题:生育保险报销并不是单位支付的,而是由社保机构支付的,跟离不离职没有关系,第二,妇女三期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为违法解除,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不愿意接受解除,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三期结束,哺乳期可是要到小朋友一周岁才结束,当然你如果愿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人才公司协商,补偿金可以谈,谈到你接受为止。理论上讲你与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银行签劳务合同,如果没有新的用工单位接收工作,人才公司也必须支付你工资,如果人才公司强行解除,可以将银行列为第三被告,一起承担责任,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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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5-04 23:50

对,我也认为,你应该找律师咨询具体问题。

匿名用户    2011-05-04 23:45

这是违法行为,具体的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

匿名用户    2011-05-04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