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五个月了,但是还没有领结婚证,男方后悔要这个孩子了,而且还说过不下去了
匿名用户 2013-05-30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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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双方均自愿,且女方达到十四周岁,那么法律就不会干涉,不会构成犯罪和受到法律处罚的。但男女双方在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情况下的同居行为,并出生的子女属非婚生子,那是另外一回事,不代表会受到法律处罚裕祸筛。如果女的不是自愿而是蛇栋被强迫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男的就有可能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3至10年。 2、在女方是自愿同居怀孕的情况下:如果女方现不要小孩流产的话,那么因为其是未成年人,女方监护人有权利要求男方或男方家长赔偿小孩流产的医疗费用或部分精神损失费,当然,因为女方是自愿同居的,其本身亦有过错,男方的赔偿责任可减轻。如果女方现在把小孩生下来,那么男女双方即是小孩的生父母,有对小孩抚养的义务,如北电果没有能力抚养的,由双方家长抚养,男方肯定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费,一般给付至小孩18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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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会这样认为呀,是不是自己的孩子还不知道吗,哪个女的会给自己的孩子随便认个爸爸的?当然可以告他咯,就是不想负责过嘛
可以的,因为这个孩子是他的,他应该负责的
这个男人值得你爱吗?最讨厌这种男人了,怀疑这怀疑那的。到最后受伤的只有女人
做亲子鉴定证实是他的孩子,应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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