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外怀孕如何处理女职工可以开除吗

匿名用户    2015-05-2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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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就排除了用人单位在其自身经营状况恶化确需裁员或劳动者因故不能胜任工作时单方解除合同的它常间权利。但并未排除第二十怪昌五条规定的劳动者严重违犯或严重失职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对此,劳动部办公厅给上海市劳动局的絮点复函作了如下解释:"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

厍秀雅_veUn   2015-05-27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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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的规定,则可以。 第39条: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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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esource    2015-11-15 12:31

《女职工保护条例》,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没有权利开除。 其次,开除和辞退不一样,开除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建议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所仲裁,或者去劳动监察单位举报。

兆虹影_MSY8    2015-11-14 12:07

如果是一个正规企业的话,一般都按劳动法执行.不能开除,而且有带薪产假(规定为三个月).至于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话,企业可以不续签合同,但需要给予一次性补偿,在这个问题上,企业的回旋余地比较大.

匿名用户    2015-07-03 11:23

法律是保护孕妇的 而且你的题目 没怎么看懂

匿名用户    2015-05-27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