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公司变相逼我辞职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1-07-11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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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根据你的状况,完全可以维权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渐哑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 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敲立寸。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航助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又停薪又调岗的,什么东西,赶紧去当地的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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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拒绝该安排
说实话你只能辞职了,单位都有这个意思了你干工作也不好干了,至于什么打官司这个那个的都是说话不腰疼,衙门口冲南开要打官司拿钱来,你何苦呢。辞职就辞职吧安心生孩子,只有你自己有真本事你还害怕以后找不到工作么,现在也没什么铁饭碗之类的了怕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