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劳动法的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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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单位的HR可够仗义的....我个人本身也是从事这一行,搜到一些东西,希望能帮助你 一、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存在女职工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浅搁认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或者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等等法定情况的,只要女职工是在“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筛挎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二、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勒乡; 三、加班及夜班的限制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四、产假的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子证》增加35天,如难产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天。人工流产的休假: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休假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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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垃圾公司。你要注意赶回家必须有证明是公司‘’赶 ‘’的。口头通知你回家往往会不利于自己。被赶后应立即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时间拖久了对自己不利。如果有书面通知你下课,也无所谓了。不发工资这些都可以投诉或者是请求仲裁。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资,补交社会保险。
去借支录音笔,然后找老板谈。问他为啥解除合同,现在怀孕了能不能不解除合同?然后凭录音,就可以去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因为违法解除合同而支付双倍赔偿金。单位差不多要赔你5年的工资了。
楼主,就按一楼的同志说的法规到你当地的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去投诉你单位,要维护自己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