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五年不孕分手,我可以提出赔偿吗?

我和我男朋友于2003年认识,2003年12月与他发生关系后宫外孕,他出的医疗费用做了输卵管切除一边的手术,之后两人经双方家长和本人同意结婚后才和他开始正式的同居,当时他们家时说过完年就结婚的。可是到了第二年,他们反正是一直找各种各样借口拖着,一直拖到现在,到了今年9月份我去医院检查,另一侧输卵管也堵塞,需要做试管。结果他们也都知道,反正现在他们家是也不提分手,也不结婚,可我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不能在这样拖下去了,我一直找他谈结婚或分手的事宜,可他却说有小孩就结婚,可是这做试管需要先领结婚证,还要准生证,这部是摆明为难我吗?要么让我走,一分钱没有。可是我真的不甘心,耗费了我五年的青春,到头来我一无所有,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他们家赔偿吗?赔偿金额大概多少合适?
匿名用户    2010-09-14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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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要赔偿,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暴惜蕊_4QcH   2010-09-14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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