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唯一一个子女后再登记结婚,取得准生证,再报户口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吗?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条规定‘违反本法第18条’的当事人需缴纳社会抚养费。该法第18条的基本精神是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为什么北京市规定向符合结婚、生育年龄、且只生育一个子女,仅仅是先生育后结婚的当事人收缴社会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12-09-1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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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规定,在生育第一个子女后两个月内补办结婚证也是合法的。但是超了2个月,按照违法生育一胎对待。 但是收取的社会抚养费要比不到年龄生育的金额少一化蒸吊半。按照当地人均富躬纯收入的一半缴纳。我们这边才5千左右。敢脂北京可能高点。

奕芳馨_vaRF   2012-09-14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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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活着就要扒层皮

匿名用户    2012-09-17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