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领导批准,怀孕了,单位领导要扣除8500元工资

2013年12月,本人口头向单位领导申请于2014年准备要孩子,但是领导直接回复不同意,今年我怀孕了,由于上班工作期间,有先兆流产出血,领导知道之后通知说要进行8500元的罚款,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婚姻法及妇女权益保护法里面允许这种罚款吗?
匿名用户    2014-04-14 07:01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首先你应当有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这样就休假,单位不让休假并罚款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不交罚款并申请劳动监察投诉,有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

平民亦百姓    2014-04-14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