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生二胎,老公是农村户口,我是农村独生,但户口随学籍迁至城市了,可以办到准生证吗?可以休产假吗?

户籍是重庆的。。大女儿现在才1岁10个月,现在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有重庆的朋友知道我这种情况能办到相关证明吗?本人在深圳工作,单位说了,没有办到证明不给休产假,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3-05-29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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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看看下面的规定吧,要符合条件的才可以。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毫斯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四)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五)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九)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十)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二十八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当间隔三周年以上。 依据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申请再生育的愚团夫妻,其中一方应当在符合再生育条件地区居住五年以上。 农村居民被用人单位聘用、在城镇经商、办企业或者在城镇居住,满三年的,适用城镇居民玻挤逝再生育的规定。

鲍又柔_e5Iq   2013-05-3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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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能否符合生二胎的政策,就看当地的政策规定了。估计符合不了,因为生二胎大致是这么几种情况一是一胎有残疾或重病二是少数民族三是双方大人都是独自子女等政策照顾等等,如果能符合上述条件,通过申请即可 没有办到证明不给休产假,是正确的,因你连基本国策都违反了。

鄢涵韵    2013-05-30 20:14

具体应该在你户籍地计生部门咨询。如果你们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好像有可能批得到,但间隔年龄才1岁多点,不行。

匿名用户    2013-05-29 23:07

首先说只有农村户口才有生二胎的标准,居民城市户口明显不具备!首先这条你是明显违法了!单位没有人情味儿的卡你,要是按照条例他没有错的地方!

贝雅萍_s0mX    2013-05-29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