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怀孕期间工作岗位的调动

我刚进现在的单位三个月的时间,上个月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是销售岗位,所以经常要出去见客户,差不多一周要见到18家客户,由于怀孕我不能承受怎么强的工作量,于是我和领导提出减少拜访量的事。领导同意了,并向总部提出申请,总部给的答复是让我调岗,调到总部去做相对轻松的工作。总部在另一个城市,是省会,总部的福利待遇相对要比在目前的分公司要好很多,但离我生活的城市很远,动车都要一个小时,再加上总部在郊区,交通更不方便,因为一个人加上怀孕在外地工作、生活很不方便,医疗这块也不是很方便。现在总部说分公司没有合适我孕妇的工作岗位,要求我调岗,我不想去,现在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08-10-14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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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在怀孕期间是不允许变更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你还想在这家公司做下去,那就应该和悼府密领导正面提出,应该在原地安排工作。如果,不想做的话,提出辞职,要求经济补偿,是完全可行的。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补充哦。 我觉得问题还在于你是否更换了工作地点还愿意在这个公司工作,这是你本人意愿问题,自己需要作个决定。 1、愿意更换工作地点,那就没有什么说的的了。 2、如果还想在这个公司做下去,但不愿更换工作地点,但还是要贸厘向领导正面提出,要得到正式的答复,如果能留下就最好了。 3、如果领导不同意,你也肯定不愿意去异地,也可以以孕期前后工作地点不同,不适当调动为由,也是完全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还有,如果你实在舍不得这份工作,应该叫你的家人多照顾你一些以叨,可以在异地安排生活。

匿名用户   2008-10-14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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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故意刁难呢,让你走人。

匿名用户    2008-10-14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