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孩先天疾病手术后需大人陪护无法上班,本人想请长假,只批了2个月 但单位要我离职,怎么办?

我是一名妈妈,小孩2岁了。以前一直在当地一家私企工作了10年(2000年至今),未签订合同。只在去年签过1次合同,合同期为2年。08年6月份怀孕后就请假在家保胎,孩子09年1月份出生。我于09年10月份开始上班,请假期间没有任何收入,社会保险也是自己全部承担。如果离职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匿名用户    2011-03-09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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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你现在离职可以获得下列婚捆导待遇: 一、在分娩假期间工资应当照发,08年6月份怀孕后就请假在家保胎期间以及孩子揭基出生后在家陪护期间应当发放事假工资怠训。 二、从2008年2月份开始至今,没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三、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发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你本人提出辞职的除外。 四、请假期间的社保费用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应当补偿给你。 连江天正律师

雀千柳_lcxB   2011-03-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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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要看自己单位的待遇,如果单位不愿意,可能不给补偿的。

匿名用户    2011-03-09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