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导致小肠与子宫穿孔血液感染

我妈妈以前有子宫肌瘤在这家医院做过介入手术,随后问这家对我妈妈做手术的医生。以后是否能怀孕。医生说可以。过一年后我妈妈怀孕了。但是在怀孕三个月的期间觉得心里一直不舒服。后来去当地的县检查身体。医生说胎气不好。我妈妈想做人流,一想还是去比较大的医院做吧。毕竟以前在那里做过。后就去了这家让我妈妈出事情的医院。那是甲级医院。到那之后就做了人流手术。术后我妈妈觉的肚子很胀。后来问医生怎么回事医生说还要让妈妈做手术说什么肚子痛要做手术看或者是子宫红色变,爸爸因当天妈妈已经做手术,痛的那样。就接受不了在做手术,并且医生说做手术可能把子宫摘除。。医生当晚等到晚上十点多要爸爸签字做手术。爸爸还是要求医生说出是什么病情才能做。可是医生就是不确定。意思是术中看。后来妈妈是在第二天上午大约十一点多做的手术。术中说子宫和肠穿孔并且血液与脑还有肚子里的器官感染。不一定下手术台。我想问律师把我妈妈伤害这样是几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现在因为妈妈的病情。我家的经济来源,承包多年的地已经卖掉了。
匿名用户    2010-09-1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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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认定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此类贸缘案件比较复杂,专业侨府尺,建议详细情况先电话联基扬系。如果有需要可以进一步详谈,哈尔滨何律师

暴惜蕊_4QcH   2010-09-1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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