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刚和公司签合同签了三年 试用期6个月 没有过试用期,怀孕了想请假怎么办?

在试用期期间去请孕假,可以请吗? 听说怀孕期间请孕产假还可以拿到平时工资的一半。 是这样吗? 还是公司可以解雇我们还没有过试用期怀孕的人?希望能得到我想要的答案。谢谢。
匿名用户    2010-12-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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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签三年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1、请婚相问单位有无为你参保? 2、怀孕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请检查假期、病假、保胎假、产假等,但均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个假期的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清楚你说的“工资的一半”针对的是哪个假期? 3、孕期也一定要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合法规定。虽然孕期劳动者不能用依照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合同,但是仍然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怠狼舞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眨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匿名用户   2010-12-1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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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好先别说,等到过了试用期再说你原先不知道,这样就可以了,给我积分好吗?

匿名用户    2010-12-11 15:07

你这个情况现在相当复杂啊,因为处于试用期间,所以公司按理说可以跟你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现在怀孕了,按照国家法律,所以应该不会跟你解约,但是我有一个事情就不明白了,为什么签三年合同你们的试用期却是六个月呢,按理应该是最多三个月的试用期才对啊。。。。。

匿名用户    2010-12-11 14:34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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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梓楠_9vDN    2010-12-11 14:24

你这个情况现在相当复杂啊,因为处于试用期间,所以公司按理说可以跟你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现在怀孕了,按照国家法律,应该要保护你的,所以应该不会跟你解约,但是我有一个事情就不明白了,为什么签三年合同你们的试用期却是六个月呢,按理应该是最多三个月的试用期才对啊。。。。。主要是我也不是专门搞人事工作的,也只...是接触过一些,建议你最好咨询一下正规搞人事工作的人,他们对劳动合同法比较熟悉,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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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11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