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孕妇休产假工资如何结算

匿名用户    2012-11-1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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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我也在苏州,有问题可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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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夏菡_sb4Q    2012-11-19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