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期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怀孕的处理方法在方案中怎么写

这一项是单独写?还是写到安全性里?还是写到SAE报告里?怎么写?请教各位!
匿名用户    2013-06-0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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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可以单独写,也可以写到安全性部分;正好最射慕近写了一个,贴出来仅供参考:试验中妊娠事件的处理及报告受试者(或受试者性伴侣)一旦在试验期间发生妊娠事件,研究者应当立即中止该受试者临床试验并停用研究药物,同时紧急破盲以获知受试者试验期间的用药信息。研究者应该根据用药信息科学、严谨地与受试竞阶狼者交流,告知她/他研究药物对于孕妇及胎儿可能的影响和风险,并由受试者自行决定是否终止妊娠或继续妊娠。在确认受试者(或受试者性伴侣)发生妊娠事件的24小时内,研究者应当完成妊娠报告表初始报告,并报告申办者、XXX医院伦理委员会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如果受试者(或受试者性伴侣)决定终止妊娠,则应在终止妊娠的24小时内,由研究者完成妊娠报告表跟踪报告,并报告申办者、XXX医院伦理委员会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如果受试者(或受试者性伴侣)决定继续妊娠,则要求每3个月跟踪随访妊娠一次,直到受试者(或受试者性伴侣)分娩,妊娠结局已知。并且由研究者在每次跟踪随访妊娠的24小时内完成妊娠报实毯告表跟踪报告,并报告申办者、XXX医院伦理委员会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匿名用户   2013-06-0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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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小小的意见供您参考。一般来说,尽量减少非必要的紧急破盲。临床研究中妊娠是否有必要强制要求紧急破盲呢?破盲的结果对于受试者决定是否继续妊娠是否有意义? 如果说是一个安慰剂对照的研究,则揭盲结果对受试者帮助较大,如果是安慰剂组就可比较安全地继续妊娠。但如果是阳性对照,无论患者进入哪个组,其继续妊娠的...风险都是存在的。总之,不一定要在妊娠的处理中强调紧急破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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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6-09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