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怀孕后再去办理生育保险
匿名用户 2011-12-0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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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你所主,应该可逼怨以浅搁报销录团瓣相关费用,可是有些地方好像是要交满十个月,最好打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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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职工生育(含流、引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女职工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将会有不同的定额标准。 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助娩产的医疗费:三级...
高新区和渝北区都是缴满六个月就行了,只要缴满六个月,到生产后就可以按生产的方式进行相应的报销。
报销5000
江北区是要有一年以上才行,你问一下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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