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女于2010年经人介绍认识,1个月后两人结婚 2011年12月,乙生了一男孩 但在乙怀孕期间,甲便有了

甲便有了外遇。为此,两人经常吵架。甲在婚前按揭购买有一房产,该房产产权登记在甲名下,但却由夫妻用婚后共同财产共还房贷30万元。2012年1月,甲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共10万元;甲为了支付给自己在外面的情人生活费,而向自己的朋友丙借款20万元。2012年4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法院应否判决离婚?为什么?(2)该房产和甲继承的遗产10万元如何分割?(3)甲向丙借款20万元,乙是否需要承担偿还义务?为什么?(4)甲乙所生的男孩应当归谁抚养?为什么?(5)乙如果提出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否支持?
匿名用户    2012-11-27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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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诉讼的时间是属于哺乳期,如果由女方提出,协商无果,是可以判离的,小孩目前应归女方,由男方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都需要根据男方的收入情况来协商。要拿出共同还款的证据,这个可以 银行打明细清单。借款的钱要证明不是共同借贷,资金并没有用于家庭支出。遗产是属于指定财产,属于他个人所有,不存在精神损失赔偿,无过错禁概方可以要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率高一些,主要是小孩局险的费用要算清楚,如果有固定工资,即便是他不给钱,也可以要求到单位每个神纺纺月去领一定比例的工资。

匿名用户   2012-11-29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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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蛋了!你要倒霉了!房子没你啥事,还贷你需要提供你还贷的证据!继承和开销都是问题,你现在唯一能做的是找到你还债的证据,然后拿到他外遇,开销等证据,抓紧找律师吧。你命好苦!建议你先去骂那个介绍人一顿去!

栾妍和_MKhD    2012-11-28 10:50

去找个专业律师问问吧,这里遇到专业人士机会不大

匿名用户    2012-11-27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