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扬州买的生育险,但是我要回南通生孩子,请问怎么报销呢

匿名用户    2011-06-1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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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个月内凭《扬州女职工(失业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申请表》,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怪满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等,由市社保中心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一般都是把以上资料交给单位经筝查办人员,有他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部门审核后把钱打到单位,再由单位发给本人。 生育前先到扬州的社保缴纳部门填写:“异地生育申丛毯菜请表”。

蓟晶辉_bJeq   2011-06-1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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