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直接主管找理由降职降薪,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法行为?

1.我在怀孕怀孕5个半月的时候,被直接主管要求开微电脑切片机、裁断机&斜锯机,一个人顶三个人的工作,我因当时腹部已经显形,开斜锯机不方便,就拒绝了。后主管跟部门长告状,说我不服从管理,就给我降职降薪了。我降职之前是班长职务,劳动合同上规定每月薪资为2201元,现在降职之后基本工资仅为1100元,其余时间是按时计酬,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 2.我现在怀孕已快6个半月,降职之后被调去开纸箱打钉机,每天上多长时间站多长时间(现在上班时间为10~12H之间),中间没有休息时间。请问开纸箱打钉机算不算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3.请问有谁可以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匿名用户    2012-04-1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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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回答第一个问题吧,首先你与单位已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上有关于薪资缠某抗这一块和工种这一块的,如果单位对你进行调岗降薪,那他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你可以不加理贵化会挎宝单位对你做出的处理。 第二个问题关于劳动强度的,这点我也不是很明确。 如果你现在以单位强制降低劳动待遇对单位进行投诉,是成立的。不过最好要有证据在手。比如是降薪后所发工资与之前所发工资的差别等等

匿名用户   2012-04-1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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