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11月份结的婚,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婚姻关系过不下去了,想要离婚,但是女方在12月份怀孕

我是2013年11月份结的婚,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婚姻关系过不下去了,想要离婚,但是女方在12月份怀孕,吃了避孕药,在2014年的3月份在医院检查小孩有问题,我们夫妻跟双方父母达成共识,决定不要这个孩子,就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再回来做月子的时候我们夫妻发生了矛盾,她的父母也上来帮她女儿,对我的父母进行辱骂,在推门的时候发生碰撞弄伤了我的母亲。而且父母之间多次发生冲突,在当地社区调解无果,在多方压力下夫妻情分已到了尽头,我提出离婚,在我们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已经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我想请问下在女方小产坐月子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有没有小产这一说法。我该怎么办,她的父母已已对我的家人进行恐吓,另外,她的户口不在当地,房子是我跟我父母在婚前安置的,车子也是在婚前购买的,且婚后,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也无共同债务,现在也没有小孩。现在新婚姻法有没有对于小产坐月子的一个明确的说法,现在女方父母就拿坐月子进行要挟,说我没有做到丈夫的责任,进行敲诈。由于我工作的原因,及特殊性,要值通宵夜班执勤,所以在她在坐月子的这个月无暇照顾及关心她,这个离婚案该怎么判啊,能离掉这个婚,现在闹成这样,我们也没有感情了。她的父母亲戚已经对我跟家人进行恐吓,对我跟家人提出生命安全的威胁,提出一些我们家无法接受的条件,我母亲常年有病在身,长期服药治疗,我母亲不堪其长期以来对方家属的辱骂,及恐吓,这才提出离婚,请问这个官司该怎么打?
匿名用户    2014-04-22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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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邴瑞锦_hgUF    2014-04-22 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