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多美丽乐清柳市店殴打怀孕2月的店长案件据说只判了十五天?

温州市多美丽乐清柳市店发生无良男子殴打怀孕2月的店长案件据说只判了十五天?我想问下是不是这类公开打人并毁坏他人私有财产的的情况,不管对社会造成什么影响的法律上都是这样的情况?请懂法律的来说下,如果是的话咱以后做事就有依据了,这样的咱也可以玩了,就是半个月的代价咱还负的起。
匿名用户    2011-02-1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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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天也只是行政处罚了,从处罚的结果看,这属于治安案肿否祸件了,并不是殴打了怀孕的妇女就要判刑什么的,关键的定案,是要看对受害人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朗蛋轻微伤以下的属治安案件,轻伤以上的属刑事案件,损坏公私财物的,涉案价值5000以上的属刑事案件(当然各地价值标准可能不一样)。 别在这里说大话,说什剩荒么半月负得起,进一次就有案底,全国公安网都可以查得到,再犯一次,就直接劳力改造。

匿名用户   2011-02-20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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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天叫拘留,不是判刑,判刑要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最少6个月。从你治安处理处罚法介绍的案情情况分析,公安机关是把这起事件作为治安案件处理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被打的人(怀孕的店长)不服处理,可以马上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施暴者,等待法院的最后处理。不过,如果你也想一试,同样去打另一个怀孕2月的...店长,造成对社会的影响同样大,说不定你就要被判刑,不信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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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涵柳_IT7C    2011-02-1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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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2-19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