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与续签的问题

我从2010年和单位签了三年劳动合同,至今合同到期,单位不与续签,而且我现在是怀孕期,请问单位该怎么赔偿我,都能赔偿哪些项目?单位现在给我算的是保险基数乘以3个月、、、
匿名用户    2013-04-1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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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首先。女员工“三期”内是受保护的。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中止、终止劳动合同。 一直到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后。合同应延长至哺乳期结束止,企业再依法支付补偿金后进行终止。(2008年1月后,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享受失业保险。 如企业已终止与你的合同,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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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用户958998503    2013-04-22 16:24

首先单位应该续签。单位不续签,一年工龄补偿1个月工资。工资的基数至少是参保的部分,看公司怎么解释工资了。 楼上有提议仲裁,5-20元的费用,胜诉概率高,但是你得明白法律能保障你的底线是什么,你期望的是什么,两者差距多大。仲裁也好,司法程序也罢,可能周期比较长,你有孕在身还是调解比较好,劳心劳力的对胎...儿不好,钱以后都是可以赚回来的,你放弃这份工作谈赔偿就是为了孩子,孩子对你目前来说就是压倒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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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4-19 17:04

这是违法的,可提请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13-04-19 16:51

孕期/哺乳期公司不得开除员工

匿名用户    2013-04-19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