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孕期解除孕妇劳动合同

我是一名怀孕6个多月的孕妇,在公司负责环境维护管理,因日常检查在工作中会接触到一些消杀物品,及农药等,再加上怀孕后因身体不适,从去年9底向公司请病假至今,期间一直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昨日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原因是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请问公司在未与我协商,未安排我从事其他工作,并在我提出这点后,说无法给我安排其他工作的情况下,单方面仅以医疗期满,仍然不能上班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我是否可以申请法律仲裁要求赔偿。
匿名用户    2014-02-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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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匿名用户    2014-02-18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