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前侧切牙被碰掉了 老板不给报销有没有劳动合同请问能吿的赢吗?

匿名用户    2015-09-0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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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上班时间发生,那么按工伤处理,公司老板印欺不支付赔偿的,宰究航那么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认卫甚至可以上诉法院解决。

穰问凝_Jpmv   2015-09-0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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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属于工伤,公司没有义务报销医疗费,伤者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相关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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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11-29 11:10

到劳动仲裁去~没有劳动合同,要搜集实际上班的证据~

胡琴音    2015-09-05 11:57

没有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15-09-05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