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因医疗器械导致孕妇流产,责任归谁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伤者是一名孕妇,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因胳膊受伤,医院告知要拍片。同时有告知拍片对胎儿发育有影响,拍完片后胎儿不能要,其家属同意并签字,接受拍片,请问如果导致胎儿流产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匿名用户    2010-12-2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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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香挎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筛兵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揭安认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悟锦诗_tOGC   2010-12-2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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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应该归交通事故,因为如果没有交通事故,孕妇就不会去照X,不去照X,就不会出现后果。

孝寻桃_U6DA    2010-12-24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