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情妇与情夫合伙杀死丈夫后,审判期间怀孕是否适用死刑
匿名用户 2008-04-14 18:01
满意回答
1.他未与前夫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乙与丙峡半是通奸,有孩子也不够成事实婚姻和重婚,是两个概念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因为这个时候其实不仅关乎怀孕妇半丛女的生命,更关乎她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这样规定,也是由于胎儿是无辜的,如果坚持适用死刑,那么就是剥夺了无罪胎儿的生命权,这是和尊重人权的宪法原则相抵触的。即使该妇女是通过怀孕来逃避死刑,免除死刑不等于免除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崇吴团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1.如果乙与丙长期同居并对外以夫妻相称,那是属于重婚的。 需要取证的话可以让居委、街道或警察协助。 2.一般来说妇女在审判期间查出怀孕是不会被判死刑的, 即便是有预谋的怀孕。 3.根据其他的案件审判情况看只要是判死缓的一般表现好的话就会减刑到无期继续表现好的话也会减到有期,不过这个过程会很长。估计等...
怀孕妇女不适用判死刑
1.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构成重婚罪,非法的事实婚姻。 2、怀孕期间妇女不可以判处死刑,最多是死缓,但是死缓一般也就意味着往无期徒刑方向发展了。
死不了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