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签订的三年内怀孕就自动离职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是不是三年内怀孕了必须自动提出离职啊

公司在入职前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等于硬性规定,要求三年内怀孕就必须自己辞职,否则赔偿违约金,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4-03-26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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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洞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捆旧” 因此,该约定是违法的。 按照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铜唤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规定,该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斯幻枫_tYtH   2014-03-2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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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匿名用户    2014-03-27 14:09

孟宪江法律热线回答你的问题: 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而予以辞退,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违反本规定的约定都是无效的,所以,你们之间签订的这以条款明显对你生效,若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你,你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更多答案参考“孟宪江热线网”,互联网搜索孟宪江热线网,提供网上律师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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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3-27 10:53

你签订的是协议怎么会有法律效应,何况所签订的协议本身是侵犯妇女权益的霸王条款。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妇联举报,如果形成事实还要要求对方补偿你的损失,并且在你生产期间对方照发你的一切工资。

鲁欣可_n7dt    2014-03-27 01:42

此要求违法,因此无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等

蚁安福_RTaT    2014-03-26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