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姐姐是小儿麻痹症,之前嫁过人,孕七个月流产后离婚,之后未再嫁请问以后他父母过世后弟弟弟媳必

要承担她的一部分生活费用么?弟弟弟媳生活条件一般,弟媳是坚决不会做这些事情的,觉得根本没有义务去伺候大姑子,请大神指点!
匿名用户    2015-07-12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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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耀径道义狼键上讲是应该的。非亲非故去赡养顾恕不相识的老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何况是你孩子的姑蛋眨坊姑呢?头顶三尺有神明,相信你的付出一定会有回报。多行善事必佑及子女,自身为善晚年得福!

邵夏菡_aL6B   2015-07-2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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