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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德阳市领导: 我是中江县古店乡九村村民,年龄31、因2008年上网认识一个怀孕的女友,我和她结…
尊敬的德阳市领导:
我是中江县古店乡九村村民,年龄31、因2008年上网认识一个怀孕的女友,我和她结婚后两个多月生了小孩,那孩子不是我的,是她在网上说得可怜我才走上错路,小孩生下来两个多月就要我拿几万元钱,我没有给,她就带起小孩离家出走,我就请律师单方离婚,经公安局查询多次她的身份证都是假的,律师就在当地古店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打印一张“行政处理书”,撤销我和她的婚姻,到今年2013年我再婚生小孩了,需要在计生办办理“生育证”但是计生办的负责人不给我办理,让我出了很多证明,我我跑了多次找他们,他们现在说我的行政处理书无效,要我出世“离婚证”、可是我没有,我拿起行政处理书去中江县政务中心离婚室问负责人,她们说是有效可以当离婚证使用,为什么计生办不给我办理生育证?以前的小孩不是我的、现在也找不到了,2009年3月24日离婚后也没有拿独生子女每年的六十元钱,请问德阳市领导我这应该照一胎还是二胎批生小孩?为什么计生办不给办里?以前那个小孩不是我的亲身子、安法律说法也属于我的,那么这几年是谁把独生子女的钱贪污了,同时计生办说我有孩子虽然小孩不是我的但是被她带起走了,计生办这样说请计生办帮我找人,同时也请德阳市有关部门调查,此人所说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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