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患羊水吸入性肺炎导致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爱人从怀孕到生产都是在省医院,期间的检查都是正常的.26日早晨8.45分顺产一活女婴,足月,重3150多克,平分9-10.产妇产程顺利,羊水清.9点30分发现婴儿面色青紫,及抢救,于11点死亡.后到重庆鉴定死亡原因为,羊水吸入性肺炎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请问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不,为什么?跪谢!!!!!!
匿名用户    2009-01-09 14:31    

满意回答

先生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我发表一下我自己的看法。仅供参考。首先蒸卜糟对你的情况我深表同情。但是,对于你女医毯儿的死亡,到底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还葛叹真不好判断,为什么这么说呢,第 一,如果要是在婴儿生产出以后,由于在接生过程中出现医生的技术问题等导致的婴儿将羊水吸入肺中而至死亡,那责任是在医院,但是有个问题,就是婴儿在生产出直至出现第一次啼哭时才会有真正的呼吸,所以,生产过程中导致的情况可能性不大。第 二,就是顺产以后,由于医护人员没有清理好婴儿,导致鼻内有羊水残留。而出现的这种情况。那也属于医疗事故。第 三,就是尽管在产检各时期直至生产以后,在孕育胎儿就已经肺内有羊水存积。所以。一旦生产出现正式呼吸以后也是同样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这就不属于医疗事故了。你可以在详细的咨询鉴定中心的专业人员。节哀顺便~

阿俊郎_cXC1   2009-01-09 14:52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