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她爸为了不让我们在一起,吧我女友怀孕七个多月的胎儿带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请问他反不反法,!
匿名用户 2015-03-19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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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合法夫妻,妻子在未取得丈夫同意的情形之下,擅自终止妊娠,也不属于侵犯丈夫的生育权。 因为生育是以女性为主掏侨体的,这个涉及女性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所以当女性自主选择放弃生育 终止妊娠的时候,男方无权以侵犯生育权为由提起诉讼。 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更何况你们并非合法夫妻,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现在要说你女友父亲的做法是否违法,只有你女友提出权利主张富悼浅 而非你化吴,如果你女友告其父亲,强迫其终止妊娠,法院应当会判决其父亲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你女友不提出,你是无权单独提出的。 但是从你女友与其父亲特殊的亲子关系上看,你女友提出侵犯其生育权的可能性应该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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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女友自愿的,就不犯法,如果是他爸强制的就犯法,但是国家有规定超过七个月就是犯法
正规医院都要任计生手术证明才会给你做,如果没有证明私自进行,那是违法的,医生不会给做。 如果身边有人需要做,决定不要的话,尽早上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或村计生办开具证明,到指定的医院去做,这样就合法并且安全。 你的情况就要看医院有没有证明了,且如果对方是自愿的,那么你女友父亲就不够成犯法。
太绝情了可惜孩子应该不范法
如果你女朋友坚持的话。孩子就不会拿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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