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女员工怀孕,请假保胎超过三个月了还不肯来上班,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单位一个女员工自怀孕后,就以保胎为由,请假回家不来上班,到现在一共请了三个月了,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如果她一直请假不肯来上班,我们如何处理,可否和她解除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10-05-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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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她之前应该是请的病假,但是请病假的话,是需要正规单位出示的休假建议或者证明的。如果她手里面有这个东西,建议单位还是继续让她休假,工资按照病假发放吧。因为硬是逼她回单位上班,万一出了什么事情,单位责任就重大了。 另外布迷乐,如果她没有医院休假建议和证明。那么她的休假是无根据的,按照单位的规定,是可以按照旷工露唤处理的。既然是旷工,那是违反单位正常规定的,所以可以考虑以违反单位规定提出解除这个人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是不能辞退职工,但是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能违法、违反单位正常规定。如果违反了,照样可以辞退惑搂。如果不放心,建议打个电话给你们当地的劳动局咨询,他们的回答会让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匿名用户   2010-05-2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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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法律规定怀孕至少要请90天的,然后还有其他的 比如产假、月子假、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放假的 而且公司必须得批准,哥们摊上站情况……默哀三分钟……

匿名用户    2010-05-24 17:19

你不仅现在不可以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到她哺乳期结束之前,你都不可以。她请保胎假是需要出具医院证明的,不是她说保胎就保胎。如果有医院证明,你单位应按病假待遇处理,即需计发其病假工资。

程歆然_rdS1    2010-05-24 17:14

不可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从道德角度来说,我们应该学会宽容,理解。

匿名用户    2010-05-24 17:11

不可以,职工在怀孕的期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看看劳动法。

邹元绿_Ow2w    2010-05-24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