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没签合同
满意回答
1、没签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半扬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厉乡尺关系。 所以,你现在不用担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菜典、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公司未给你买保险,那么,你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应全额由公司承担;产假的工资按平时的工资计算; 4、公司若是因此而辞退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2倍的经济补偿金;即:6个月的工资;及追缴社保;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
1、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如果解除,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或恢复劳动关系; 2、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如果没缴纳生育保险,产假工资,该用人单位支付给你!
1、孕期不得无故辞退。 2、产假工资照付。 3、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