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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成立,强辨缠奸是指有一方不愿意被强迫威逼的情况下发生关系叫做强奸,因为你细然们之前是属典径蔑于男女朋友关系所以不存在有一方不愿意被强迫,这种关系被定义为做爱而不是坚强,所以她告不了你 PS:年轻人,没事的时候多学点法律知识,会有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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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对方拿出确切的证据证明,否则,是不能成立的
唉!我也觉得你这么做太不道德!你知道一个女人经历这样的事!身心受到多大的创伤吗?也许会给她的人生都造成阴影的!让她从此以后不在相信爱情!这种情况你应该更爱她都来不及,还要分手,还担心他告你!你太自私,太不负责任了!你摸着良心好好反省反省吧!别介意!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你还是男人吗?怀了你的孩子,打掉后还要和她分手?你连男人最起码的责任心都没有,你枉做男人!
能,不过估计找不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