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可否不续签?赔偿是如何计算?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可否不续签?赔偿是如何计算? 曾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你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你的劳动合同还在履行的过程中。你所在公司单方面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单方面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规定》中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匿名用户    2014-06-2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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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能根据本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但第三十九条并不包括在内,也就是说当符合以下规定时是可震挤毫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高唤)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愚半刑事责任的。 如果确定怀孕期间并未违反上述规定,单位依然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每年2个月工资。

捷丽佳_9LAM   2014-06-2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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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类情形合同到期也要自动顺延到哺乳期结束。 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支付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两倍支付,即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

匿名用户    2014-06-26 11:44

公司必须续签的,您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产假期间工资是全薪的,产假不少于98天。不续签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您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要补偿的话,不如要求继续履行,除非您确实不想在那工作了。

匿名用户    2014-06-26 11:42

合同自动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公司不可以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2倍的赔偿金,如哺乳期结束后公司不再续签合同你亦可获得公司的赔偿金。 赔偿金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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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6-26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