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病假的工资如何发放?

匿名用户    2013-11-1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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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假(根据本人工龄情抓编唉况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医疗期); 2、超出医疗期部分的非医疗期,按事假处理——无工资,但社保仍正常交纳,个人负责个人部分,公司负责公司部分;以下说明医疗期工资情况:《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 1.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生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患捆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2.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局俗至生产时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继续发给疾病救济费。 3.保胎休息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时,其病假时间与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的时间合并计算。 4.不按计划生育怀孕的女职工其保胎、病假休息和生育时的待遇,仍按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可见怀孕期间的病假医疗期按一般的病假医疗期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敬凝珍_Sm44   2013-11-12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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