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怀孕了总不干活可以不发工资吗
匿名用户 2016-02-02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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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只有严重违反用人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其解除涌则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但是如果怀孕期的话一般单位都是有产假的,建议你可以和她商量休产假年假,如果商量未果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据有关法律专家介绍,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叨命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在劳动合同期内,怀孕女职工非因法定原因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作为怀孕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但是法律并未赋予其旷工违纪的权利,因此在对其批评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对其作出除名处理。此外,依据《劳动法》关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之规定,单位也可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但是,该女员工是否属于无故旷工,还有待于查证。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如果明确规定了旷工多少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豆貌印规章制度,企业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据了解,目前该企业并无此规定。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才能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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