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剖宫产下双胞胎,母亲32岁,现在福州市,请问产假如何计算?
匿名用户 2013-01-04 19:00
推荐回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扬宝产欺报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惠且实。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从90天延长到98天,生育在不同的地方可能是不同的,我们这边增加30天,剖腹产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