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休假保险员工自己承担

本人怀孕期间离预产期两个半月开始申请休假,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但是公司不同意休病假只能休事假,并且保险(公司+个人部分)自己承担,本人9月1日预产期,我是6.月10日开始休假,当时和公司人事部谈的是:6月份我上班了所以6月份的保险可以不承担,7.8月份不上班保险自己承担,正规产假9.10.11三个月保险可以不承担,然而我现在回来时上班了,公司不承认之前谈好的,让把6月份的保险也自己承担,这怎么弄,我该如何与公司谈?求助大家,希望大家踊跃提供宝贵意见,谢谢了
匿名用户    2015-01-0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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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助迷,事假、产假都不能成为不缴纳社保的理由。单位不依法交纳社保的禁掏缘,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悼剪补偿。

匿名用户   2015-01-0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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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

匿名用户    2015-01-07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