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孕妇有哪些保护?

匿名用户    2013-09-0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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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2、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 难产、多坊告胞胎和独生子女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搁愚是晚育方面各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瓦勒金例》和单位的规定不同;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 增加15-60天; 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产假是劳动法中明文规定的,股份制企业员工同样享有。产假本身就是带薪的假期,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支付。

匿名用户   2013-09-05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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