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回答
江苏震菠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斯竞实哺乳假,工资相报不低于80%。 麻烦采纳,谢谢!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80%。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