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一个多月,男朋友一家把我赶出了门,男朋友也躲着不见我,我可以告么?能受到保护么?可以找妇联吗

匿名用户    2015-02-0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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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是夫妻关系,没有法律保护,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除非你低于布指乡16岁,可以用强奸罪判刑。你肯定是满16岁的。 另外恋爱没有看准人,没有做避孕,是你们双方都有责任的,你只能怪自己没有脑子,然后你男友 是上床玩玩的。你还是早点自己去医院药物流产吧,45天药物流产。60天内人流。超过60天,住院引产,你男友的态度菠险是不想负责,你只能自己负责自己的身体。 以后找男友找个人品好点的,不要轻易上床,上床也要用妈富隆之类的避孕。 妇联不管这事。你假如 满18岁就是成年人的。要对自己的事情负惑基责

司空灵珊_DO0t   2015-02-0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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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妇联也得不到什么补偿,男友也不会负什么刑事责任,还是趁早打胎分手,下次找男友眼睛亮一点。

匿名用户    2015-02-05 09:23

我觉得你还是把孩子打掉吧,就是通过妇联也只是付一些生活上的补助,但是这样留着孩子对你的以后生活还是影响很大的

赵冰蝶_eOvy    2015-02-05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