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辞退长期请假怀孕女员工?
匿名用户 2013-01-1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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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资问题解决专家梁伟权老师”认为:《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四款规定,单位不可以解除三期员工的劳动关系,除第39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如果单位想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垃降来解决这个三期员工,首先贵公司要拿出证明这个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入职时候有员工签名的详细岗位职责说明书,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就不可以解除这个员工的劳动关系。鉴于贵公司现在这个员工的情况,贵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提供正规医院的医生证明,证明员工需要休息养胎而不是养病,如不提供这些证明的单位可以不批准请假,否则将视为旷工。同时公司然呈生可以根据规定如果员工请假就不支付当天工资,那么社保缴纳单位只负责自己部分,员工那部分定期要求员工在指定时间给到露抹公司相关负责人(最好书面通知)。鉴于目前员工是未婚先孕,那么是不可以享受 相关生育险待遇的,具体公司可以参考相关的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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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释权归你。
我单位以前也发生过这种情况,人家赖着不走,最后还是给了3个月的赔偿金,协议离职的。关键是要老板同意给赔偿,否则不好办。
直白点告诉他赶紧走。
女性劳动者怀孕之后,如果是正常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但是如果不是正常的产假,则无需发放工资,只需缴纳保险。 而且对于试用期间的产假发生后,是否会导致试用期自动延后有一定的争议。 但是根据试用期的目的来说,如果提供劳动自然不能达到考核劳动者的目的,因此应当是导致试用期延后。 另外,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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