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区 办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对象的户口没迁到菏泽 在菏泽办准生证必须本人去吗 肚子大了来回坐车不容易啊 现在在外地 希望能带齐资料一次办好 我们是第一胎 有没有人知道都需要带什么 非常感谢!
匿名用户    2013-10-03 10:37    

推荐回答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0条,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在生育前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悠典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倘间务手册》的办理实行首接负责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办理生育证要出具【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3】拿好这些材料,就可以去要给孩子落户的辖区计划生吊荒昌育部门,办理孩子的的生育证了。【4】我是在山东成功给我女儿办理过第一胎生育证的,在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办,只用了不到一小时。我的女儿在上海工作,户口在山东。

宣绿夏_7T2t   2013-10-03 15:07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建议详细问一下你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机构,

匿名用户    2013-10-03 21:43

山东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发放和使用程序,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对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手册》是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孕育信息,育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有关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当日发放《手册》,同时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发放情况联系函》。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不予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上报出生时按违法生育统计上报。待其补办结婚登记后,由女方户籍 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日内,补发《手册》,同时向男方户籍所在地发《发放情况联系 函》。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并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日内,由生育地补发《手册》。生育地不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其补办结婚证后的7日内,补发《手 册》,同时向男方户籍所在地发《发放情况联系函》。上报出生时按合法生育上报。逾期未补办结婚证的,不再发放《手册》, 上报出生时按违法生育上报。对于暂不要求生育的,应当做好避孕节育服务工作。 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在生育前未领取《手册》的,在那方长期居住,由那方户籍所在地生育后30日内补发,同时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发《发放情况联系函》。在第三地居住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在生育后30日内补发;如女方户籍不在本省,可由男方户籍所在地 在生育30日内补发。 第五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和接生服务时,应当查验孕产妇的《手册》,发现无《手册》的,应当在3日内告知该机构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六条 公安部门在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时,应查验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对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应当在3日内告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第七条 持有《手册》的育龄夫妻自婴儿出生之日起,应由发放方的村(居)或单位在30日内上报出生。 第八条 持有《手册》的流动人口,由流出地和流入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手册》在全省范围内有效,生育情况由发放地统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的落实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落实,按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第九条 在发放《手册》时,应由发放单位在《手册》上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发放单位钢印,同时填写《发放登记表》。县级计划生育 行政部门应于每年六月上旬将本年度(上年4月至当年3月)发放《手册》的总数上报市级计生委,市级计生委汇总后于6月中旬上报省计生委。 第十条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对《手册》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手册》由省计生委统一印制。《手册》的编号与育龄妇女信息管理中编码一致。凡是农村居民,在育龄妇女编码前增加一个英文字母大写的"C"作为识别码。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省计生委负责解释。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有关规定 1、依法登记结婚,要求生育一孩的夫妻到一方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一孩生育注册手续。 2、注册登记《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3、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接受新婚夫妻要求生育一孩的全部材料之日起,经审核符合政策要求、手续齐全的,要在两个工作周内,把《手册》发放到本人手中或告知本人到所在村(居)、单位领取;经审核不符合政策的,要在两个工作周书面告知本人,说明不予注册发放的理由;经审核材料不齐全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告知本人补充有关材料或派人核实有关材料,材料齐全后须在两个工作周内注册发放《手册》或给出不予办理的书面告知。 具体办理程序参照各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注册发放办法。

全部展开 收起
友翠荷_phsa    2013-10-03 13:50

1、你们夫妻办理准生证,需要在女方的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办理; 2、如果想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的话,需要女方的户口先迁入男方的户口所在地,才能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办理。

羊学智    2013-10-03 10:48